环保督察回头看|触目惊心,山西焦化产能扩张步伐不止,熄焦水超标百倍!

发布时间:2019-05-09
5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5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督察组提到,山西省督察整改在一些领域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待督察整改态度不认真、不严肃,在制订整改方案时,照搬照抄,甚至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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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整改方案鼓励新建焦化产能

5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反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意见时指出,山西省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有关地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对打好焦化产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态度不坚决,产业结构性、布局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山西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不力,焦化行业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焦化是山西省重要产业,近年来山西省焦炭产量每年保持在8000余万吨,位居全国之首。

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山西省焦化产能调整重组多年来推进不力,调整重组效果十分有限,缺乏以环保治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心,对企业提标改造一再放松要求。为此,山西省整改方案明确,加大焦化行业的整合力度,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加强环境监管,2017年底前,确保全省焦化行业稳定达标排放。

2018年11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回头看”,并统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时发现,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优化力度不够,焦化产能“越调越多”,污染治理避难就易,焦炉无组织排放、熄焦水超标等问题十分突出。

焦化产能扩张冲动依然强烈

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明确提出重点地区严禁新增焦化等产能。但督察发现,山西省推进大机焦建设、提升行业装备水平的过程,也是放任焦化产能新一轮扩张的过程。

督察指出,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2009年核定全省焦化产能为18794万吨,截至2018年9月实际建成产能14768万吨;山西省将产能差额作为新、扩建焦化项目产能置换指标。在其他省份大力推动独立焦化企业淘汰转型的情况下,山西省这些预留产能指标正在被加速释放。

经核实,山西省当前在建焦化项目8个,涉及新增产能1070万吨;拟建项目10个,涉及产能1336万吨。一方面是近几年全省焦化产能利用率不足60%,另一方面又在大干快上,加速焦化行业产能扩张,产业结构调整陷入“越调越多”的怪圈。

此外,山西省2018年9月出台的《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虽提出坚决控制产业规模,确保建成焦炉产能总体稳中有降,却无任何实质性控制措施。晋中市焦化行业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甚至提出,充分利用闲置产能(即未建产能)指标,提高产能指标利用率,变相鼓励新扩建焦化产能。

优化产业布局要求形同虚设

督察指出,为改变焦化产业布局过于分散问题,2017年11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出台《山西省焦化产业布局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拟集中在5个地市打造12个重点焦化园区,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太原全市及其他地级市城区和郊区严禁新建、扩建焦化项目,现有焦化项目逐步搬迁。但实际工作中,各地对此置若罔闻,依然各行其是,《意见》沦为一纸空文。

2018年初,太原市政府向山西省政府请示将清徐县纳入全省重点焦化产业园区布局规划,建设年产1500万吨的焦化园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意见同意在不超出太原市总产能的前提下,清徐县可保留一定焦化生产能力,明显违背自己提出的产业布局优化要求。

《意见》中明确晋中市2个重点焦化园区位于介休市和灵石县,但平遥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仍于2017年12月对平遥煤化集团134万吨/年焦化项目进行备案,并称该项目符合《意见》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平遥县焦化产能将增加到300万吨。

污染排放问题十分突出

在推进焦化行业全面达标治理过程中,山西省对焦炉无组织排放、熄焦水超标等问题疏于管理,焦化行业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吕梁市金桃园焦化公司焦炉四处冒火、浓烟滚滚
吕梁市金桃园焦化公司焦炉四处冒火、浓烟滚滚

督察发现,吕梁市金桃园焦化公司焦炉炉门破损严重、四处冒火,烟气随意排放、浓烟滚滚,污染场面触目惊心;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焦炉集气罩破损,出焦时烟气大量散逸;长治市麟源煤业公司焦炉炉顶、煤气上升管、炉门等处存在明显的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临汾市晋能焦化有限公司装煤、出焦时部分烟尘直接排放。

长治市麟源煤业公司焦炉无组织排放严重
长治市麟源煤业公司焦炉无组织排放严重

此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熄焦情况普遍,熄焦水超标问题十分突出。督察组抽取太原、晋中、临汾、吕梁、长治、运城等地14家焦化企业的熄焦水进行检测,有12家存在超标现象,其中10家挥发酚超标,平均超标174.3倍,大量污染物转化为气态排放。

如山西银焱集团娄烦东升煤焦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熄焦,氨氮浓度为986毫克/升,超标38.4倍,挥发酚浓度为425毫克/升,超标849倍;临汾市晋能焦化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混入熄焦池,熄焦废水处理系统闲置,熄焦废水绕过处理系统直接用于熄焦,熄焦水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浓度分别超标16.1倍、145.8倍和5.3倍;山西太岳焦化有限公司蒸氨塔、冷凝水等多种污水收集池设有管道与熄焦水沉淀池直接连通,部分蒸氨废水及污水收集池内的污水未按要求经生化站处理,直接进入熄焦池;晋中市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熄焦池,导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异常升高。

山西太岳焦化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熄焦池
山西太岳焦化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熄焦池

山西太岳焦化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熄焦池
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熄焦水严重超标

督察回头看

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山西省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580家;立案处罚218家,罚款2356万元;立案侦查11件,拘留5人;约谈304人,问责307人。

督察指出,山西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一些领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全省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地方和部门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政治站位不高。山西省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但一些地方还没有摆脱对“煤焦电”产业发展路径依赖,甚至违背国家政策要求,放任焦化产能快速扩张。

全省当前在建焦化项目8个,涉及新增产能1070万吨;拟建项目10个,涉及产能指标1336万吨。省发改委、经信委2017年11月联合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布局意见》明确提出“太原全市严禁新建、扩建焦化项目”,但仅过两个月,两部门就以太原市保留焦化产能有其合理性为由,建议省政府同意清徐县通过产能置换,新建、扩建焦化项目,且太原美锦焦化等3个项目共计700万吨焦化产能已获备案。晋中市明知平遥县不属于焦化园区规划范围,仍对平遥煤化集团134万吨新建焦化项目予以备案,并作为2018年度重点项目推动。

阳泉、晋城、晋中、长治等地市,作为全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没有落实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的要求。2017年,4市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升,同比分别增长286万吨、123万吨、118万吨和56万吨,其中阳泉市同比增加37.1%。省发改委仅对减煤方案进行备案,从未督办考核,全省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达到3.22亿吨,同比增长2200万吨,其中重工业用煤增长2254万吨。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太原市潇河岸边检查废渣堆存情况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太原市潇河岸边检查废渣堆存情况

专项督察发现,近年来山西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但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

部分行业大气环境问题突出。山西省焦化、球团、碳素等重污染行业环保设施水平不高,污染严重。督察组抽取太原、临汾等6市14家焦化企业熄焦水进行检测,12家存在超标问题,其中10家挥发酚超标,平均超标174.3倍。忻州市代县现有44家球团企业,共67台竖炉,落后产能占比高达60%。忻州市及代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以“煤改气”替代关停取缔,违规保留22台8平方米以下竖炉,事实上部分企业至今未接通燃气管网,“煤改气”形同虚设,多家企业仍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一段式煤气发生炉。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太原市潇河岸边检查废渣堆存情况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忻州市代县检查球团企业废渣随意堆放情况

督察要求,山西省委、省政府要将推动污染防治攻坚与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优化统一起来,切实推动焦化、钢铁、火电等行业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强化散煤和扬尘管控,实施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全力推进汾河、桑干河等重污染河流环境治理攻坚和水体达标。加大固体废物监管力度,坚决遏制乱堆乱倒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山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山西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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