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如何实现 2030 年气 候保护目标?气候保护 总体方案的最终目标已 经确定,气候保护法也于 2019 年 年底通过。为了促进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到气候保护活动、了解气候保护对他们的期望、解除对新气候 保护法的恐惧,VIK 工业能源和 电力工业协会举办了一场研讨座谈会。2019 年 8 月初,联邦环境 部部长 Sevenja Schulze 女士、德 国矿山、化学和能源工会 IG BCE 的主席 Michael Vassiliadis 先生和Covestro 公司的首席技术官 Klaus Schäfer 博士汇聚到杜塞尔多夫, 进行了一场主题为“淘汰煤炭和 CO2 定价——监管法和价格控制是否能够确保气候变化政策取得成 功”的研讨会,约 50 名代表聆听 了联邦环境部部长的主题演讲并参与了随后的讨论。
研 讨 会 开 始 时,Sevenja Schulze 女士反驳了有关气候保护 要求可能会影响国际竞争力的担忧,她坚信事实恰恰相反。尤其是在能源密集型的企业中,降低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更多是依靠先进的技术、扩大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和最大效率的能源利用率。她认为,计划实施的气候保护法是一个提高责任意识并保证计划可靠性的有效手段。同时,她还提出了一个关于今后两代人的“气候世代条约”,将国家和联邦政府所应承担的未来责任和义务都纳入这一世代条约之中。
气候保护助力经济稳定
气候保护法考虑到工业企业受欧盟排放交易的约束。但 Schulze 女士认为: “在其他领域例 如交通运输和建筑领域中,我们也要实现这样的约束目标。”与只有工业企业承担责任的排污交易不同,国家的交通运输和建筑部 门都负有减少 CO2 排放的责任和 义务。如果不能遵守碳预算,将来就不得不购买其他国家的排污 权。”从 Schulze 女士的角度来看, CO2 定价是帮助交通运输企业和 建筑企业遵守气候保护法有效工具之一。她希望将气候保护得到的收益返还给所有的公民和企业,但如何引导人们和企业遵守气候保护法是非常重要的。
当前,通过 Alunorf 公司实例 可以看出国家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联邦环境部 BMU 向 Neusser 铝锭 轧制和熔炼厂注资 380 万欧元,用于引进一种新的、可以减少 50 多 万 t/a CO2 排放的熔炼炉装炉技术。 另一个例子是用于能源密集型企 业减少 CO2 排放的资金扶持计划, 包括减少 CO2 排放项目的研发和 实施。德国 Cuttbus 市能源密集型 行业联合会 KEI 新建的气候保护 研发中心在钢铁、水泥、石灰和部分化工企业的高效工艺过程研发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VIK 工业能源和电力工业协 会会长 Barbara Minderjahn 女士在 图板上展示了该行业企业对气候保护的最大担忧,是由欧盟排放 交易和 CO2 定价给行业带来的双 重负担。Schulze女士明确地表示,BMU 联邦环境部开发的 CO2 定价 模型忽略了 ETS(欧盟排放交易 系统)的范围。在问及对天然气 征收 CO2 税的问题时,环境保护 部的部长明确表示予以减免,尤其是工业和交通运输领域中压力特别大地区的企业。
“我们必须确保在 EEG 可再 生能源法和电网收费条例法规框架内享受减免。” Covestro 公司 的首席技术官 Klaus Schäfer 博 士呼吁说。他表示,德国的化工企业无法承受任何以税收形式带来的额外负担。在这种情况下, IGBCE 德国矿山、化学和能源工 会的主席 Michael Vassiliadis 先生 强调,政府制定的计划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其可靠性和稳定性,他说: “我们还必须确保拥有监督权,确保法律法规是合法的,是可以反对和申诉的。”
Barbara Minderjahn 女士呼吁 要加强思维观念的更新换代: “怎样才能让民众知道这是一次投资 的大好机遇、不仅仅是在为 CO2 支付费用呢?我们希望引进的每一项新措施、新设备都是值得付 出的。”Schulze 女士提出了这样 一个问题: “我们怎样才能使社会保持旺盛的创新力呢?”实际上,国家已经在科学预算中投入了大笔的资金,以便将最新的科学发明付诸实践。但由于科学技术跳跃式的发展,人们很难向无法明确预测成功的项目中投入更多的资金。总而言之,她认为“庞大的社会发展投资计划”是绝对必要的,例如充电桩、农村地区的交通运输和建筑改造计划。
防止出口排放
Schäfer 博士指出,通过使 用现代化的技术,工业企业可以 进一步减少 CO2 排放,但这会使 工业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价格提高,有可能在国际市场中销路不 佳。Schäfer 博士强调说: “如果 我们关注气候保护,就必须防止排放物的出口。”将来从中国、美国进口铝、钢和化学品不是真正 减少 CO2 排放的解决方案。同 时,他希望政府对工业企业开发研究新应用提供帮助,不仅是采取减排升级措施时提供的资金帮助。他对环境保护部部长说道:“在升级更新生产设备时,我们需要新的许可证书,但环保部门 制定的空气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TA Luft、最小安全间距控制技术规范 TA Abstand 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技 术规范 TA Emisson 成为了最大的 障碍。”
Minderjahn 女士还说,有潜 力的技术也要分析评估其技术应用的可行性和成本费用效应,她认为有一些弥补不足的方式,但同时不要在没有技术方案的情况下定义所有实现的目标,另外, Schultz 女士: " 指出在交通运输 领域中,我们依托技术制定了直 至 2030 年才能实现的目标,整 套减排措施的制定方针该是有效 果的。”
Schulze 女士还认为,扩大能 源供电线路和更多地使用可再生能源是保障电力能源供应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方面,像距离控制法规之类的不确定性因素会妨碍 投资者的积极性。Minderjahn 女 士对这一现象补充道: “现在就必须认识到未来电力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问题。只有这样工业企业才能进行投资。”
Schäfer 博士对可再生能源持 开放性意见,他认为可再生能源首先必须有工业企业能够承受的 价格。Barbara Minderjahn 女士也 表达相同的观点,并列举了氢能的例子。在投资氢能产业之前必须搞清楚与氢能有关的电力能源价格差异。“如果没有合适的解决 方案,那么到 2050 年时,我们也 无法实现温室气体平衡的目标。” Barbara Minderjahn 女士说道。
监管法提供可预测性
2019 年 9 月 20 日, 德 国 联 邦政府出台了气候保护的一揽子 总体解决方案,到 2019 年年底时 政府内阁通过这一气候保护法规。 Schulze 女士期望会引起社会强烈 反响。十几年来,在资助贯彻落实某些减排措施之后,企业必须像遵守法律法规一样使之成为强制性的措施。“我们将提供帮助和支持,但最终有效的是监管法规。它使所有人都能清楚知晓未来几年将要发生的事情。” Schulze 女士 总结性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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