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环保部获悉,《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14家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绩效评价结果:无一家得优、一家得差,全文如下:
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环函〔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提升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其作为环保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平台的支撑作用,我部于2016年上半年开展了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对正式运行超过3年的14家工程技术中心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各工程技术中心认真看待评价结果,积极查找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运行绩效水平和支撑能力。评价结果为差的工程技术中心,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到期后如仍未达到《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取消其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名称。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绩效评价结果(2016)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运行绩效评价结果(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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