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底,合肥市庐江龙桥工业园区、淮南市平圩经济开发区、宣城市泾县云岭经济开发区、黄山市祁门经济开发区、歙县北岸经济开发区等五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仍处于项目前期筹备阶段。
根据国家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安徽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安徽省环保厅表示,对这五个工业聚集区实施挂牌督办,要求相关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尽早开工,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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