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严查重处4家环境违法企业

文章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18-01-22
近日,省环保厅将环保部督查组发现的我省4家环境违法企业情况向相关市进行了通报,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问题严查重处、立即整改。

省环保厅环境综合执法局执法组迅速深入各地巡回执法、督促落实,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立即开展专项督察。

盐山县河北润宏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喷漆车间及淬火车间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违法排污问题。沧州市环保局盐山县环保分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并处罚款75万元。盐山县政府对该企业采取了断电、拆除喷塑设备、清除车间产品等措施。目前,该公司已停产到位,喷塑生产设备已被拆除,车间产品被清除。盐山县政府将此问题通报全县,并约谈城关镇党委书记、镇长;县纪委已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

邯郸市永年区高新区段庄村尚民紧固件厂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直排问题。邯郸市环保局永年区环保分局已责令该厂停产整改,对其生产用电设施进行查封,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将该厂负责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目前,该厂已停产到位。永年区纪委已介入调查,对包村干部和环保部门有关监管人员实施严肃问责。

河北省严查重处4家环境违法企业

东光县唐山三友集团东光浆粕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问题。沧州市环保局东光县环保分局针对该公司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并处罚款105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全厂停产,投资100万余元对脱硝系统进行提标改造。东光县纪委已介入调查,对县开发区管委会企业股干部梁文斌予以诫勉谈话。同时对该公司启动问责程序。给予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刘立德行政警告处分,副总经理兼动力车间主任邢明清行政记过处分,总经理助理姬荣亮行政记过处分,设备部部长班胜利行政警告处分,动力车间生产总值班长陶元生通报批评。

清河县河北佐佑众工合成材料制品有限公司被封的1台平板硫化机电源处于开启状态,设备有余温,挤出机和冷水机配电箱封条被撕毁,未严格执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要求,仍在违法生产问题;该企业施工工地原料未苫盖,工地周边道路未硬化,扬尘严重,施工工地防扬尘治理措施不完善,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邢台市环保局清河县环保分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并对两个环境违法问题共处罚款30万元。清河县公安局已立案调查,分别对该公司主要责任人栾东江、孙红梅给予5日、7日的行政拘留。县监察局已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对县工信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河北省严查重处4家环境违法企业

省环保厅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和《河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对环保部强化督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采用执法检查、高限处罚、曝光通报、严肃问责等措施,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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