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国家商务部以商贸函[2018]459号文正式批复同意浙石化500万吨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用于2018年投产年的生产备料和加工需求。
浙石化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的取得,确保了企业可以提前进行原油采购,为浙石化试生产提供了原料保障。
下一步,浙江自贸区管委会将帮助企业继续向国家商务部申请原油进口资质,推动企业尽快实现原油自主采购,从而节约采购代理费用。
同时,将继续着力探索成品油出口路径,深化研究,积极向国家部委提出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资格条件、配额管理和申报程序等相关意见建议,加快促成国家部委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浙石化成品油出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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