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近日,浙江省也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明确要求浙江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并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计划》明确提出将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全面治理“散乱污”企业,将以100个重点工业园区为抓手,推进各类工业园区治理,力度极大!
山东省《计划》规定:7个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作为化工大省的山东率先发出停产政策,在七个地区涉及整改变迁等重大考验来临之时,近日,浙江省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接踵而至!
接连两个化工大省禁止新建化工园区无疑是对化企改革下了最后“战书”!
计划明确提出将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全面治理“散乱污”企业,将以100个重点工业园区为抓手,推进各类工业园区治理,力度极大。同时,文件明确要求浙江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并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再来看关于山东、浙江两省的《计划》:
两省《计划》重点内容:
两省计划都是围绕:优化产业布局、持续维持“散乱污”企业整治,着力调整产业布局等方面提出,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
同时,两省《计划》提出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推进7个传输通道城市钢铁企业采取转移重组、域外搬迁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牵头)
强化污染综合防治:
山东省在强化防治方面则针对:
一: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7个传输道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
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牵头)
三:加强VOCs专项整治。
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全面掌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VOCs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到2020年,全省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以上。(省环保厅牵头)
浙江省的强化防治措施重点针对:
与山东省相同的是在园区废气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又对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进行大力度整合。
一: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
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参与)
二:对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加深,加大调整能源结构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实施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继续落实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保证省内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参与)
专家总结:
针对山东,浙江两省计划改革,可看出化工园区的数量在未来已接近饱和,接下来环保课题将是控制园区数量的最直接“杀手”。两省在短时间内公布相同园区限量政策也将说明“限制园区增长”将会更大面积的辐射全国化工企业。在不断关停企业道路之上再加此《计划》必将刮起全国化企适者生存之风,能生存下来的化企还是要走新能源和环保之路才能更长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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