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2017中国近岸海域 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时间:2018-10-02
生态环境部近日 发布了《2017 中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近日 发布了《2017 中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公报全面、系统地 反映了 2017 年全国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状况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情况。按照“十三五”国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生 态环境部组织近岸海域监测网成员单位,共对 417 个近岸海域国控站 点开展了 3 期水质监测。 2017 年,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和《近岸海域 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08) 评价,全国近岸海域一、二、三、四 类及劣四类水质点位比例分别为 34.5%、33.3%、10.1%、6.5% 和 15.6%,总体水质保持稳定,水质级别一般。水质超标点位主要集中 在辽东湾、渤海湾、黄河口、长江口、珠江口以及江苏、浙江和广东省部分近岸海域,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从四大海区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来看,黄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渤海、南海近岸海 域水质一般,东海近岸海域水质差。9 个重要海湾中,胶州湾和北部 湾水质良好 ;辽东湾水质一般,渤海湾、黄河口和闽江口水质差 ;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水质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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