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下月开始执行新阶梯水价

文章来源:中国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3-01-22
武汉市民关心的居民水价调整最终方案18日出炉.新水价在原来1.1元/吨基础上,涨了0.42元,为每吨1.52元(不含0.8元/吨的污水处理费).

武汉市民关心的居民水价调整最终方案18日出炉。新水价在原来1.1元/吨基础上,涨了0.42元,为每吨1.52元(不含0.8元/吨的污水处理费)。 2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方案,即3月份的抄见水量按新水价计费(注:“本月抄见水量”即“上月用水量”)。

去年12月21日,武汉市召开中心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改革听证会。参会的20名代表中,有15名同意居民生活用水上调至1.52元/吨,另5名代表同意 1.55元/吨。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公布的最新水价标准,采用了大多数听证代表的意见。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从1.1元/吨上涨到1.52元/吨;非居民用水,包括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用水,统一为2.35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4.8元/吨上涨到9元/吨。

记者了解到,新水价仍按阶梯划分,按照阶梯水价三级水量1:1.5:2的价格比,二级水量价格将涨至2.28元,三级水量将涨至3.04元。

经武汉市物价局测算,以四口之家每月用水量20立方米为例,价格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8.4元。

听证会上,少数听证代表建议“提高非居民用水价格”,物价部门表示不予采纳。主要原因是,本次水价分类合并调整后,行政事业、工业用水的价格涨幅已经较高,分别为56.67%、42.42%,不宜再上调。

据悉,本次中心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后,为确保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用水消费不受影响,武汉市还将继续采取配套补助措施。原则上,按照居民生活基本用水量计算,调多少补多少。

另悉,双月抄表的用户,如果3月份抄见水量包含1月、2月两个月的,则抄见水量的一半按新价格计算,一半按原价计算。

0
-1
收藏
/
正在提交,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