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8月底,河北省将开展渗坑专项整治工作。市民也可以拨打12369或者登录省环保厅网站进行举报。这是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厅获悉的。
据介绍,此次整治将全面排查我省境内的渗坑水质及纳污情况;严肃查处渗坑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科学修复监测超标的渗坑。
此次专项整治的渗坑是指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天然或人工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整治的重点将涉及六个方面:“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的;排放重金属的;取缔、关闭或搬迁企业遗留问题的;正在或曾经受纳有毒污染物废水的;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的;饮用水源地和工业、农业、渔业、畜禽养殖用水的。
即日起至6月15日是排查阶段,将对整治范围内的渗坑统一进行水质监测,对水质超标的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地下水;6月16日至7月31日,省环保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渗坑进行全面监测,制订渗坑修复方案,并完成备案工作。对涉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处罚整改双到位;8月1日至31日,各设区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后督察,完成渗坑专项整治报告。
8月份以后,仍发现有渗坑的县(市、区),省环保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当地主要领导,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环境问题突出、包庇纵容违法企业、隐瞒不报的,依据相关要求,采取移送监察机关、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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