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3日上午陕西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陕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显示,陕西省105家污水处理厂,现场取样送检结果显示超标排污的有57家,占54%。
多半污水处理厂
未完成提标升级改造
今年第一季度,陕西省环保厅组织对全省己建成投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市级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较好,县区级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设施完好率、处理效果和运行管理不很理想。
陕西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李孝廉说,陕西省目前已建设投运的105座污水处理厂,仍无法满足城市日益增长的排污需求,加之国家新的城镇污水排放标准的实施,使绝大部分污水处理厂面临提标改造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在污水处理厂问题上,重建设、轻管理,提标改造滞后,应急设施到位率低。
检查中发现,关中、陕北及商洛的8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未完成提标升级改造的有60家,占需提标改造总数的70%;因资金问题,陕西省未实施双回路用电工程的污水处理厂有63家,占全省总数的60%,遇有线路检修和故障停电时,污水只能通过管网直排环境。
部分污水处理厂由于运行经费不足,设备无力更新维护,功能参数降低导致维修费用和单位电耗增加,只能低负荷运转甚至停运。据统计,全省现有35家存在当地政府拖欠运行费用的问题,占总数的33%。
管网配套建设滞后
污水处理量偏低
据悉,由于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滞后,管网配套工程覆盖率低,致使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远低于设计处理水量,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偏低。检查表明,陕西省现有28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于设计标准的60%,占总数的27%。1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超出设计标准满负荷运行,占总数的16%。8家污水处理厂由于处理能力有限,致部分污水未经处理,通过超越管线直接排放。
检查发现,有10家存在擅自停运或曾经停运污水处理厂的问题。陕西省105家污水处理厂,现场取样送检结果显示超标排污的有57家,占54%。此外,设施擅自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情况严重,生化处理工段、消毒、脱泥环节运行不正常的分别有29家、38家和31家,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8%、36%和30%。另外,还有6家污水处理厂正在利用溢流井、集水管等进行偷排污水。
对此,陕西省环保厅将挂牌督办、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等措施,对于因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费不足等问题,陕西省环保厅将会同发改、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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