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1日发布消息称,根据《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上述公司符合进口原油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有关规定。
隆众石化网分析师李彦表示,这一消息意味着东明石化和盘锦北燃这两家企业均已同时获得了进口原油使用权和原油进口权。两权合并后,今后原油进口方面不必再依赖中联油等第三方企业,进口原油业务将基本独立。
进口原油使用权是指企业有权使用进口原油、但无法自主完成进口操作;而原油进口权是指企业可以自主从国外进口原油、但无法在国内使用。
因此,只有原油使用权而没有原油进口权的话,原油进口仍将依赖中联化等第三方企业,没有实质性改观;而只有进口权却没有使用权的话,进口的原油将无法供自家加工使用,只是看上去很美。
2月9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是首次出台较为详尽的进口原油使用资质的申请条件。7月22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下调了非国营企业进口原油的门槛。
卓创资讯原油分析师高健指出,这次下放的非国营进口贸易资质企业当中,地方炼厂尤其是已经获取或者即将获取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方炼厂将受益。地方炼厂一旦获取原油进口权和使用权,那么长期困扰它们的原料问题将迎刃而解,地方炼厂的原料情况也将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
对此,李彦表示认同。他进一步解释说,东明石化和盘锦北燃由于是炼厂,本身便可加工原油,原油进口权和原油使用权“两权”在握后,真正获得了进口原油的红利。因此,对地方炼厂而言,拥有“两权”才算完美,原料问题才能被彻底解决。
目前,山东潍坊弘润石化、山东东营利津石化、山东东营垦利石化、山东东营亚通石化、宁夏宝塔石化集团等5家地炼只有原油使用权而无原油进口权。“这5家企业很可能就是获得原油进口权的候选阵容。”李彦说。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原油在山东地炼的原料加工比例中已达70%以上,其中包含内贸原油和进口原油,而燃料油的占比则逐年下降。
在李彦看来,随着原油进口权的不断下放,将有助于民营地炼精简采购流程和减少进口成本,原油在地炼原料中的占比也将继续提升,或能达到80%至85%左右。毫无疑问,政策红利正在促进民营地炼向更快、更强的方向发展。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在接受媒体访时表示,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进油气领域改革,在放开非国营原油进口之后,国家极有可能会进一步放开国内原油市场。国家加大放宽原油进口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行业内竞争,促进行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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