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评价标准》(CJJ/T228—2014)已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有业内人士表示,希望通过执行这一标准对提升整个行业的运营管理水平起到一定作用。《评价标准》经修订颁发后,将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年度运营质量评价,也可用于季度或月度等评价周期的运营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的内容之一。
据了解,《评价标准》评价的内容包括设施设备利用率、环境效益、能耗物耗、设施设备完好率4个项目,共14个指标。其中,环境效益所占评价权重最大,成为标准的一大亮点。环境效益评价包括年均水质达标率、年均泥质达标率、年均单位污水污染物消减量指数、年均污染物综合削减率指数4个指标,其评价权重分别占到0.3、0.1、0.3和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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