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律规定了两种所有权:您可以拥有一件实物(一台水泵、一座建筑);您也可以拥有知识产权(一项专利、一本书)。但数据既不是一种物质也不是一种精神实体。而且只要您按下按钮、鼠标就可以无限制的再现数据,在许多情况下它们都有一定的实际价值,它们都可以与其他数据相互链接。关键词:从大数据中诞生出了智能数据。
实施工业4.0计划之后,机床设备的数据属于谁呢?这样的数据有所有者吗?
“企业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做好了承担责任的准备。”——Dieter Schweer先生,DBI协会
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通过举例向我们描述了这样的进退两难:
某机床设备生产厂家生产了一台机床设备。这台设备安装有传感器,而这些传感器的任务就是经常采集机床设备工作状态数据和设备环境数据。机床生产厂将这一设备卖给了一家企业,而这家企业是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了这台设备,这样,在企业还清贷款之前银行就是这台设备的所有者。机床设备的维护保养由一家技术服务公司承担,这家技术服务公司要获取机床设备所产生的数据,并把部分数据发送给子承包商。这里的问题是:谁有权允许使用这些数据?允许用这些数据做什么?
大型设备制造商也强化了数据交换
不只是生产企业能够利用数据优化生产过程,VDMA下属的大型设备制造商们也看到了工业4.0技术的应用是提高生产过程效率非常重要的杠杆。Maexpartners针对德国大型设备制造商的一项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被调查者认为在物流、建筑和能源领域中有着非常大的潜力”,德国VDMA协会大型设备制造工作组(AGAB)的发言人、西门子公司能源部总裁Rainer Hauenschild博士说道。在今后的几年里,设备制造商、供应商和运营商之间的数据交换将会明显的强化。这样一来,除了数据的安全性以外,有关数据的责任问题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都将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我们的使用权要“数据升级”吗?
Bird&Bird国际律师事务所的Henriette Picot先生于2015年9月底在Dechema协会和Infraserv Gendorf工业园的运营商(ISG)联合举办的专业技术研讨会上就提出了有关数据权利的问题。Picot先生强调说,德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对数据的所有权做出法律规定,这与美国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但德国的数据也能享受到真正的法律保护,例如:在知识产权、竞争法和刑法基础上对数据库供应商的保护。“大范围的监管常常只能通过合同式的协议来实现。”Picot先生说。
根据联邦德国工业协会(BDI)的说法:德国经济需要一个统一的、未来型的欧洲法律框架,只有这样才能成功开发出新的数字化的创新、应用和经营模式。调查的重点侧重于法律法规环境,不多的新监管规定,但却是现有监管规范越来越统一的监管规定。这不仅仅是BDI德国工业协会和Noerr LLP商务法律事务所针对德国企业法律部门调查问卷的结果,而且也是BDI德国工业协会委托Noerr办公室从有关司法鉴定合同中得出的结果。
被调查的法律法规部门就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一个重要行动领域的答复中涉及到了数据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数据保护和数据/IT安全,也提到了IP法规(这里的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的缩写)。在数据保护法的范围内,被调查者认为:那些欧洲以外、监管力度较小国家的竞争对手是非常有益的。他们认为:欧洲现有的监管规定应有进一步的发展,实现欧洲的一体化。被调查的专家们认为:目前还没有采取行动的必要,而Noerr公司的检察官们则认为,暂且不要出台数据监管的法律法规,但要严密关注技术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趋势。
标准化的样本或者个性化的合同
“调查问卷清楚地表明,企业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做好承担责任的准备。”BDI德国工业协会的主要领导人Dieter Schweer先生说。在数字化过程中遇到的许多法律问题——例如保密、云计算或者研发合作——企业优先选择的是标准化样本或者个性化的合同。“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的边界处,企业采用的是完全独立的系统。”Noerr公司的合作伙伴Peter Bräutigam博士教授说道。这里涉及到的是自动控制驾驶的汽车,或者自主学习的机器人。“由自动化系统带来的损失由谁来承担责任还是一个完全没有答案的问题。” Bräutigam先生强调说道。再三思索可以制定新的责任法,由它来调节因数字化发展带来的新的经营风险。
布鲁塞尔已经在讨论了!
有关数据所有权的讨论表明:工业4.0和与其有关的网络和数字化提供的不仅仅是商机,它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尤其是从大数据中获得的智能数据是非常有用的东西,是一种资产价值,是全新技术服务经营领域的基础。但机床设备数据所有权的不确定性直接阻碍了这一经营领域的发展。
2015年德国国家IT峰会做出的“柏林峰会解释说明”中提出了统一监管的要求:“有了欧盟的数据保护基本法使我们能够进一步强调技术数据保护的意义了。”许多惊魂不定的人们在2015年12月中旬就2019年开始实施的数据保护规范的内容达成了一致。有关布鲁塞尔究竟是出台现代化的数据保护法还是出台一部超级官僚怪物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
——Hans-Jürgen Bittermann,PROCESS德文版特约撰稿人
访IT技术法规领域中的专业律师、检察官Peter Bräutigam博士
“更大的勇气和创造能力”
KSB基金会董事会主席Dieter Hellmann教授、博士工程师应邀参加了2015年11月举办的创新论坛 。论坛中,约200名来自经济界、科学界和政治界的代表们通报了“工业4.0——未来的挑战”方面的信息。(Noerr LPP公司)IT技术法规领域中的专业律师、检察官Peter Bräutigam博士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介绍了BDI德国工业协会的有关法律鉴定的问题。
?Bräutigam博士先生,您为BDI德国工业协会所做的司法鉴定案例已经结束了,有关“数据所有权”的法律法规暂时不要出台。这背后是否有这样的担忧法律法规的制定者给工业企业留下了更大的游戏空间?
Peter Bräutigam:实际上是,现在进行应急立法来处理这类事件为时尚早,应首先给经济发展留下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商业模式和应用模式应首先发展起来。若在相对稳定的事件、状况中呈现了需要监管、调整的信号时,欧盟会首先考虑德国的监管、调整规则。缺少紧迫感的小题大做也表现在数据库供应商的数据保护问题方面:他们感觉到著作权法第87条a款没有给他们提供法律保护。但是,凡涉及到常规的个人数据时,联邦政府的数据保护法都对大数据的应用模式做出了严格的约束。这里有望实现欧盟层次上的自由化监管。至于未来的欧盟数据保护规范是否能做到这点还有待观望。
?您在“数据保护法”方面的经验告诉人们:这些问题要在企业自己承担的责任中来解决。应该怎么做呢?
Peter Bräutigam:是的。应通过合同的形式来解决问题。我可以这样设想:企业可以私下自主地明确各自在数据应用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在可能的情况下,一些反复出现的典型状况可以形成标准化格式的合同。
?在司法鉴定中您说出了出人意料的话“最终,法律在数字化世界的通信中遇到了限制。”您认为是什么限制呢?
Peter Bräutigam: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法律自己是不能解决数字化技术提出的所有挑战的,而是要与技术和通信技术科学家一起解决问题。请考虑供应商所提出的要求,在实践中有多少涉及到数据保护法的同意、批准——由于它们非常复杂,范围很广——法律界的门外汉几乎看不透,更谈不上理解它们了。若这些同意、批准能够以电话视听的图形方式显示出来或者被方便地掌握不是一件更好的事情吗?其实可以考虑简化了的分类目录,考虑一下指示灯的应用,这些都可以让每一个人都清楚地理解、知道、随时再现出来。就这一问题,我希望法律法规工作者有更大的勇气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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