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查一批水资源案件

文章来源:慧聪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1-12-28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23日,省人大城环资委在成都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市、县、区人大和省直相关部门对该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23日,省人大城环资委在成都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市、县、区人大和省直相关部门对该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环保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处室负责人以及来自成都、绵阳、广元、眉山等县、市、区相关部门的同志对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发表了意见。其中,省水利厅的同志表示,作为水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各流域要充分利用《条例》贯彻实施的历史机遇,严查一批水资源案件,严打一批饮用水水源水事违法案件,严查重处,抓出成效。

会上一致认为,积极认真贯彻《条例》,一是要深入宣传,切实增强公众饮用水水源保护意识和自觉性;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市县区要及时出台相应贯彻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三是强化执法,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工作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理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机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协调机制以及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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