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亟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慧聪水处理网 发布时间:2012-05-08
河北省年水资源可利用量不足170亿立方米。据评估,一般年份全省生活、生产、生态缺水约124亿立方米。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河北省年水资源可利用量不足170亿立方米。据评估,一般年份全省生活、生产、生态缺水约124亿立方米。

河北省水利厅厅长李清林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河北解决目前缺水问题的必然选择,其核心就是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

水资源短缺与用水方式粗放并存,是河北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

高耗水的背后,是产业结构的不合理。要改变这种局面,以水定产业,以水定项目,成为控制用水总量的根本措施。

“过去是先建项目,然后找水。将来是要先看水够不够,再决定能不能上项目。”河北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说,在控制总量方面,河北省将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合理制定水量分配方案。

河北省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建设项目;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的产业发展,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建设项目,未提交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划定禁采和限采区,从严控制严重超采区取水,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审批新的机井。

同时,加强对钢铁、化工等高耗水企业的节水管理,积极开展节水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先进的节约用水和污水处理及回用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快城镇生活供水管网改造,改进居民用水计量方式。

落实河北省用水定额制度,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加强用水计划管理。对不按规定申报用水计划的,不予供水。不安装计量设施、不开展水平衡测试、不使用节水设施和器具的,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核减用水指标。取用水单位要在每年年底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用水计划执行情况。

加强节水设施监督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不予批复设计报告,不予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进行处理。

下一步,河北省将对全省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对全省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取水户实现实时在线计量监控,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下取水户可采用IC卡计量监控。

除了水少,水脏、水浑的问题也在步步紧逼河北,防治水污染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河北省政府提出,将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限制总量,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河湖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环保部门按行政区域制定限制入河排污总量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年度入河排污控制指标,确保水功能区达标率。

新建、改建和扩大入河排污口的,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量和入河排污口。以重要河湖、湿地和城镇水景观的恢复与改善为重点,积极实施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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