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污水处理回用的必要性入手,在分析研究国内外污水处理回用情况的基础上,指出国外发达国家污水处理回用的特点。论述了我国污水处理回用的必要性,从国家有关政策、相关规划和标准分析了我国污水处理回用的前景。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极度紧缺的国家[1,2],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的问题始于20世纪60年代,自80年代以来[3],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日益加剧,污水处理回用也逐渐被提上了日程[4].2008年国务院印发的“三定”方案明确赋予水利部“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的职责.为落实“三定”方案和满足城市水务一体化的需要,国家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现状调查工作,从而掌握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的基本情况,了解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基本情况,以期为“十二五”期间以及今后我国污水处理回用工作提供借鉴和依据.
以 2007年为基准年,范围包括全国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和县城的城市概况和相关内容(不包括乡镇及农村).调查内容包括再生水厂个数和规模、处理量及处理级别、再生水利用总量及回用途径、价格等.另外包括再生水厂投资及来源、再生水管道长度及投资和来源等.2调查结果与分析本次调查统计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城市污水处理数据资料,其中包括有4个计划单列城市、4个直辖市、20个省会城市、262个地级市
跟帖
查看更多跟帖 已显示全部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