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水价要调整 或将实行阶梯水价

文章来源:中国水工业网 发布时间:2013-12-05
记者23日从株洲市自来水公司获悉,由于株洲市城区自来水价三年未调整,不适应当前供水形势发展,市自来水公司去年10月向市政府提出水价调整申请,目前已经完成成本审核工作。

记者23日从株洲市自来水公司获悉,由于株洲市城区自来水价三年未调整,不适应当前供水形势发展,市自来水公司去年10月向市政府提出水价调整申请,目前已经完成成本审核工作。与此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株洲市还将实施阶梯水价政策。昨日上午,市物价局敲定了城区自来水价调整方案(含阶梯水价实施方案)听证会代表人选,城区水价调整听证会将于11月中旬召开。

【关于阶梯水价】

用水分级方案

第一级水量全省标准:4口之家每月15吨

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凡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城市,其第一级水量全省统一确定为每户月15立方米,对家庭常住人口超过4口的,可按实超人数核增每人每月4立方米。二、三级水量基数由各市州、县(市、区)价格、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用水定额和促进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原则报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阶梯水价影响

株洲市去年87.23%家庭月均用水不足第一级标准

记者从株洲市自来水公司获悉,去年,株洲市城区居民月均用水量约13立方米,其中,截至2012年底,全市居民有效样本约179164户。计算下来,去年有156288户月均用水量低于15立方米的用户,占到了全市所有用水居民的87.23%。

市自来水公司发言人称,15立方米设为阶梯水价的第一级标准,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是够用的,同时高覆盖率也将有利于在全市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以体现多用水多付费原则。

【关于水价调整】

酝酿调价原因

水价3年未调,成本倒挂 去年自来水公司亏本了

市自来水公司新闻发言人称,我市城区自来水现行价格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多来,随着国家政策、城市发展和供水成本的变化,已逐渐不能适应当前供水形势发展需要,其价格机制与标准亟待理顺。

加之国家发改委在《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

另外,根据规划,未来5年,我市城区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老水厂提质等重大项目资本性投资需求约8.98亿元。按照我市现行“以水养水”的投资体制,城区自来水价亟待调整,从而减少城市供水项目资金缺口、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除此之外,由于电费、制水材料、贷款利息等刚性成本增加,市自来水公司目前的单位供水成本已超过平均净水价(不含税价),出现成本倒挂。根据成本公开资料,2012年市自来水公司亏损360.35万元,预计今年继续亏损。

省内市州比较

株洲综合水价较低 省内排第12位

目前,株洲城区用水主要分为居民用水、行政事业性用水以及工业用水等五个大类,居民用水目前的收费为2.51元/立方米(包含1.59元自来水费用以及0.92元代收费用),暂未像电、气收费一样实行阶梯价格。

据悉,我省长沙、常德、张家界三市已于近两年先后实施水价调整并推行阶梯水价,今年上半年,湘潭、怀化也已召开听证会,调整或正在准备调整水价。

与省内其他城市的现行水价相比,株洲市现行水价相对较低,综合平均单价位于省内14个地州市第12位,在长株潭三市中水价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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