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油价连续暴跌,国内油价降幅本来可以更大些,却让提税给占了一大块,导致降价缩水。”近期,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半个月内两次上调引发热议。一些人对消费税“两连涨”表示不解。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究竟应该怎么看?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消费税改革,成品油是重点调控对象,提税在情理之中
“跟老百姓关系密切的税,像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的税都在减。油价跟百姓关系也很密切,为什么反而要提高消费税?”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一位男士说,成品油提税使很多人感到相当困惑。
“消费税改革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就已经明确。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并非‘心血来潮’,而是势在必行。”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认为,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也就是说,无论油价涨跌与否,成品油消费税都是提高的趋势。
“只不过,近期国际油价的持续下跌为改革提供了更适合的时机。第一次提税以油价不上涨为前提,第二次是提税与降价同步实施,便于市场平稳过渡。”胡怡建认为,今年下半年以来,国际油价从最高超百美元到跌破60美元,国内油价也出现了“十连降”,近期消费税“两连涨”,客观上对油价下跌过猛起到了“对冲”作用。
目前,我国私家车数量超过一亿辆,轿车已经成为现代生活方式的一部分。那么,国家为什么还要提高成品油消费税,而不是让消费者尽情享受更低的油价?
“成品油消费,既是高耗能又是高污染,这两大特性决定了成品油是消费税的重点‘调控对象’。”胡怡建解释说,汽车尾气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元凶”之一,油价持续下跌,从市场的角度是鼓励消费。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在我国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污染治理任务日益艰巨的情况下,通过提高消费税来抑制成品油消费过快增长,应是情理之中。
专家表示,提税新增收入补给“两桶油”的猜测“不靠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表示,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形成的新增收入,将继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以及促进能源节约利用和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等方面。
有专家测算,经过两次调整之后,汽、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由原来的1元/升和0.8元/升上调到1.4元/升和1.1元/升,上调幅度分别为40%和37.5%,提税后每年新增的财政收入,可能会超过1000亿元。
尽管财税部门明确表态,但对于新增收入怎么用,社会上还是有一些疑问:新增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公众怎么才能看出来国家对环保投入是来自于成品油提税?甚至有人揣测,国际油价大跌,国内油企将出现亏损,提税收上来的钱会不会补贴给“两桶油”(中石油、中石化)?
“新增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在资金上不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但仍能通过预算安排看出来资金的使用去向。”胡怡建解释说,比如,2012年我国成品油消费税为2811.04亿元, 2013年财政决算用于节能环保支出3435亿元,增长15.91%,这一增幅高于全国财政决算总支出11.32%的增幅,表明更多的新增财政资金投入到了节能环保上面。
“两次提税都是临近年底,因此新增收入主要从明年才开始体现出来。”胡怡建建议,在明年财政预算中,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详细公布这部分的预算安排,包括预计新增收入总数是多少,在治理环境污染、节能减排、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这些资金是怎样分配的,预计达到什么样的效果等。有了这样一本“明白账”,百姓心中有数,社会监督有据,疑虑自然也就打消了。
至于新增收入会不会补贴给“两桶油”,胡怡建认为这种猜测有点“不靠谱”。因为,对国内石油开采企业来说,现在国际油价虽然跌破了60美元,只是缩小了企业盈利空间,还不至于到亏损的地步。而对石油加工企业来说,油价降低相当于生产成本降低,反而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增加利润,没有补贴的必要。“再说,当国际油价在55美元/桶以上时,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所获得的超额收入,还在按比例征收特别收益金。怎么可能倒过来,把提税的收入补贴给企业呢?”
国内油价上涨有“天花板价”,下跌是否应设“地板价”值得研究
随着国际油价跌破60美元,一些机构预测,到明年上半年市场疲软难有大的改观,国际油价还有下跌空间。很多消费者关心,如果油价再跌,成品油还会再提税吗?
“目前来看,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与消费税提税没有挂钩的迹象。”刘尚希认为,如果油价再下跌,通过提税减少燃油消费作用就会减弱,是不是再提税还要统筹考虑。
按照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当国际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国家将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那么,当国际油价过度下跌时,即使不提税,通过什么方式来对冲油价下跌,减少对节能减排带来的不利影响,值得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刘尚希表示。
胡怡建认为,成品油作为重要资源,既是生产资料,又是消费品。油价下跌,对于生产企业降低成本是有利的,但对于引导燃油消费是不利的。在政策设计上,应当把两者区分开来:在生产领域完全与国际接轨,油价该降多少就降多少;在消费领域则需要一些对冲手段,让油价保持在合理水平,不能过低。
也有人建议,成品油提税不是小事,能不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举行听证?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目前消费税还没有立法,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从程序上来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消费税调整会影响成品油价格,市场相当敏感。如果提前向社会透露,可能会引起市场波动。所以,事先通过听证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很难做到。”施正文建议,像提税、降息这类重大政策调整,事先无法公开征求意见,但事后政府部门一定要把解释工作做到位,向社会公众说明政策调整的意图,分析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对企业、居民的影响,及时回应社会质疑,从而最大限度得到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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