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治理:治污体制市场化创新

文章来源:经济导报 发布时间:2015-02-09
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这标志着我国继新环保法出台后,污染治理在市场化和专业化方面将迈出新的一步。

近年来,随着环境治理形势的严峻,更加专业化的第三方治理已经在一些地区和行业兴起。相对于政府出面治污和要求企业自己治污,第三方治理具有三方面的优势。第三方治理是一种市场化的安排。关于污染及其治理有“庇古方法”和“科斯方法”之争。按照庇古的观点,应该由污染者向政府缴税,由政府出面对污染进行治理;按照科斯的观点,可以将污染权进行界定,通过交易的方式完成污染治理。两者都有道理,但比较现实的选择是,在政府进行污染管理的大框架下,适当引入专业化的市场机构对污染进行治理,这样在污染企业和政府之间,就有了第三方治理机构,通过第三方机构之间的竞争性安排,可以有效降低污染治理的成本,也有利于污染治理技术的提升。

这种安排既可以看做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形式,也可以看做企业购买治污服务的一种形式,是一种治污体制的市场化创新。第三方治理是一种专业化安排。因为企业要进行达标排放,在没有第三方治理机构的背景下,每个企业要建立自己的污水和烟尘处理设施,一方面可能达不到必要规模,另一方面缺乏专业化技术,在治污成效和治污成本方面面临较大约束。而环境公用设施和工业园区,因为集聚和集群作用,为专业化的第三方治理机构的引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因为具有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在治污成效和治污成本方面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符合专业化和市场分工的大趋势,而且将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也可以有效放大规模经济效应。第三方治理是一种循环化安排。

在工业园区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可以开展环境诊断、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等;可以组织园区循环化改造,合理构建企业间的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治理综合成本。第三方的环境服务机构可以超越单一企业,站在园区和区域的角度,通过构建循环化的产业链,一个企业的排放可以成为另一个企业的资源,减少终端污染物数量,既可以降低污染治理成本的,由可以降低企业原料成本。第三方治理仅仅是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改革的第一步。未来将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出更多环境相关的金融产品,譬如碳金融和排污权交易等。污染治理市场化的空间还非常大,这些都需要政府的资金“红包”和政策“绿灯”。

不过有人认为,有了第三方治理机构,就可以减轻政府监督管理的责任,就可以强化对企业的约束,其实这样理解是不对的。第三方机构的引入,其实是对政府环境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即使有了第三方治理机构,政府高悬在污染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也丝毫不会减少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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