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各省市已公布的钢铁产能压减名单,生产地条钢的为民营企业,辽宁、福建、广东、湖北、江西等地的地条钢尤为猖獗。
隐藏在监管软肋处的“地条钢”,成为中国钢铁去产能的下一步重点剔除目标。
9月12日,国家发改委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明传电报形式印发《通报》,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
发改委要求,各有关地区要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和违法违规制售“地条钢”等钢铁产品的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普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及时上报并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不留死角。”
“2014年,河南省共销售安钢(安阳钢铁)品牌螺纹钢800万吨,但安钢自己生产的螺纹钢只有150万吨。”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称,一些地条钢假冒正规品牌流入市场,不仅加剧了产能过剩,还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怪现象。
李新创称,当前中国存在约8000万吨的地条钢产能,但由于隐蔽性较强,且利益链复杂,地条钢的准确产量至今是未知数。
地条钢是轧制劣制钢成品的一种长形钢坯,因早期浇铸模具为地上挖槽而得名。这类钢材产品通常用中频炉将废钢铁熔化,再倒入简单铸铁模具内冷却而成。其间既不进行任何分析化验,也无温度等质量控制,生产出大量劣质产品,不仅为建筑工程带来巨大安全隐患、环保问题也突出。
“国家从2002年就开始大规模专项治理、取缔地条钢,但屡禁不止,根本在于利益。”分析师徐莉颖称,地条钢因生产成本低,利润空间很大,“除了生产者可以收获颇丰利润外,地方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作为也是原因之一,毕竟一家高利润的钢铁企业可以带来不错的就业和税收。”
除了严控新增产能外,发改委提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好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制度,公布对违规建设钢铁产能和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要“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在责任追究力度方面,发改委特别提出,对打击新增钢铁产能和违法违规制售钢铁产品不坚决、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不力,甚至搞地方保护、给违规产能和制售“地条钢”企业充当“保护伞”、知情不报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近期,中央电视台对江苏新沂小钢厂违法生产销售情况进行曝光。发改委认为该事件“已经产生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给有效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带来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发改委要求江苏省深挖事件发生的原因,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的涉事人员责任,对违法企业彻底断水断电、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厂房、没收生产资料、没收产品,强化问责,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涉案人员及企业。
“这个严查力度为史上最大。但实效如何还有待观察,毕竟地条钢企业的生存能力超乎监管者的想象。”徐向春称,根据目前各省市已公布的钢铁产能压减名单,地条钢产能约占总压减产能的20%以上。生产地条钢的都是民营企业,辽宁、福建、广东、湖北、江西等地的地条钢尤为猖獗。
由于地条钢生产过于隐蔽,难以发现,是监管不力面临的主要问题。徐莉颖称,很大一部分地条钢企业在经历多年的“扫荡”下,已经改头换面,企业名字已不含“钢铁”字样,增添了查处难度。
但这并不意味着查处无“门”。徐莉颖认为,生产“地条钢”需要大量电力和水,一条龙生产需要专线供电,只要通过供电部门,就可以了解哪些地方的用电情况异常,有助于技术监督部门发现地条钢窝点。打击生产地条钢最简单有效的措施,就是切断电力供应。
此次《通报》提出,要立即拆除“地条钢”产能和落后产能,不得“淘而不汰”,防止“地条钢”和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仅依靠电力部门监察还不够,还需要质检部门加大对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一旦发现落后设备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停止生产。”徐莉颖建议,还需要彻底封死地条钢的销售路径,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对工地上使用的钢材进行质量抽检,对于使用地条钢的工地企业进行处罚。(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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