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召开第四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最新情况。通报称,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其中56人已确认身份,22人待确认身份。上次通报的28名失联人员,已确认死亡25人,另外3人平安并已取得联系。事故现场集中搜救工作基本结束,开始进行现场清理工作。
3月23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一针见血地指出: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十分突出,表明江苏省一些地方和企业在吸取过去事故的惨痛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上不认真、不扎实,走形式、走过场,事故企业连续被查处、被通报、被罚款,企业相关负责人仍旧严重违法违规、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惨烈事故。
“十分突出”“不认真、不扎实”“走形式、走过场”“严重违法违规、我行我素”……事件爆发的原因和问题可以从这些字眼和定性初见端倪。
当然,随着事件深入调查和最终报告出来,所有问题会更加清晰可见。但这些有所指、有深意的话语不能不发人深省。
涉事的天嘉宜公司可谓劣迹斑斑:过去三年间,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2018年2月,该公司被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批评,并指出其存在13项安全隐患。2018年5月,响水县环保局又据《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两次对该企业进行处罚。2018年12月,原江苏省环保厅又因该企业整改不力,将其园区延长了6个月的区域限批。
仅仅一年之内,就被国家、省级和当地三级有关部门接连批评、处罚,但从目前调查结果观察,涉事企业并未真正进行针对性的有效整改。
如此反复提醒和惩处,都没有唤起涉事企业的高度重视,相反倒是呈现出了“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状态。
公开的报道显示,去年5月,该县环保局对涉事企业的两次处罚中,共计罚款101万元。面对一个月内的百万罚款,该企业却能不为所动,其盈利情况可见一斑。这也能说明一个问题,罚款额度与违法成本不相匹配。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事实是,在2016年,天嘉宜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就已经过期。而据《中国化工报》引述报道,此次爆炸源就是存放固体危险废物储存仓库。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还能一路绿灯前进,是相关部门疏于管理还是另有他因?
从更长的时间维度观察,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是当地政府的“掌上明珠”。这颗明珠起步于承接苏南地区产业转移的“北迁运动”。特殊的“身世”反映着特定的时代背景。在那个年代,明知化工企业的环境危害,可当地政府毅然决然地选择化工作为经济支柱,原因何在?时任响水县环保局局长的孔令逸在接搜媒体采访时给出了“直率”的回答:“在温饱和环保面前,人们肯定选择前者。这并不是我们笨,而是我们没有选择。”
问题是,在高度强调高质量发展的当下,为何有些地区有些官员“执迷不悟”?一方面,长期以来政绩观扭曲的惯性使然,毕竟经济成绩是最显眼的政绩;另一方面则是侥幸心理作祟——“怎么我就这么倒霉,在我的任上出事故”。
我们总讲,安全生产要万无一失,否则,一失万无。这不是空话、套话,而是一次又一次血淋淋的教训后的深刻总结。
因此,从企业的自律、相关部门的监管、社会的监督等各方力量都要充分发挥出来,时时刻刻将安全生产这个弦绷起来,将隐患杜绝于萌芽中,让经济的发展更有质量,让人民的幸福更有温度。
跟帖
查看更多跟帖 已显示全部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