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世界一流律师事务所之一,是著名美国公司PENTAIR, INC滨特尔公司(以下简称 “我所委托人”)的委托律师事务所。受其委托,我所就以下事件特发表声明:
我所委托人成立于1966年,总部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是世界上领先的专业水处理设备制造公司之一,年营业额约30亿美元,是美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之一。2011年,我所委托人成功收购拥有全球领先的创新膜技术和超滤技术的荷兰诺芮特公司(Norit B.V.)下属的Clean Process Technologies 业务部门(以下简称CPT), 包括专业膜技术公司X-Flow B.V.。经过此次商业收购之后,原荷兰诺芮特公司(Norit B.V.)旗下的 Clean Process Technologies部门及其子公司X-FLOW B.V.已经在法律上隶属于我所委托人并成为我所委托人滨特尔公司的一个业务部门。
我所委托人注意到目前在中国水处理技术产品市场上有众多以 “norit”或者“诺瑞特”、“诺芮特”作为字号或使用“norit”、“诺瑞特”、“诺芮特”或近似商标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广州诺芮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诺芮特净化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诺芮特(北京)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等。经核实,这些企业与我所委托人和荷兰诺芮特公司在法律上或商业上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存在任何的关联或合作,其出售的产品或提供的相关服务也并非来源于我所委托人和/或荷兰诺芮特公司,或经我所委托人和/或荷兰诺芮特公司的授权。在此,我所委托人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和商业伙伴在购买产品和进行商业合作时查明相关主体是否确与我所委托人存在关联,以免使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同时,如发现有假借我所委托人和/或荷兰诺芮特公司名义和/或冒充我所委托人或荷兰诺芮特公司之子公司或授权经销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也烦请告知我所和/或我所委托人。为保护我所委托人自身以及其商业伙伴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我所委托人滨特尔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类似行为。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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