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确定了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和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
针对改革急需的项目,《通知》指出,要根据改革进程和改革方案,抓紧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这类项目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行政机关督查工作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引入社会资本条例等。
根据《通知》,专利法修订草案、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快递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统计法实施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家土地督察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项目争取今年内完成。
此外,国务院将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等法律案并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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