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8月2日公告称,近日,公司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通知,已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淖毛湖矿区白石湖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该文件称,为推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炭化工一体化发展,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白石湖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据悉,白石湖露天煤矿一期工程建设规模60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境内。煤矿一期工程总投资29.65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9亿元,占总投资的30.35%,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20.65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跟帖
查看更多跟帖 已显示全部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