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成为鞍钢第三大股东

文章来源:立方石油 发布时间:2017-10-13
鞍钢股份宣布,鞍钢集团拟将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该公司6.5亿股A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8.98%)无偿划转给中石油集团。

自此,中石油也一跃成为鞍钢股份的第三大股东,仅次于鞍钢集团及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之后。

早在5月26日,中石油公布将价值约34亿元的4.4亿股中国石油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鞍钢集团的时候(历史惊人重现!中石油无偿划转鞍钢价值34亿股份!),立方石油就预测,总有一天,鞍钢会将相应的股份划给中石油,完成相关重组工作的铺垫。

而说这话,是有历史根据的:

  • 2016年6月17日,中石油集团公布,将价值45亿元的6.24亿中国石油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宝钢集团。
  • 2016年8月15日,宝钢集团公布,将宝钢集团价值约48亿元的8亿包钢股份A股股份划转给中石油集团。
  • 2016年9月18日,据报道国务院国资委已于8月最后一个星期通过了宝武重组方案,并于9月初上报国务院。合并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宝钢将扮演整合者的角色,吸收合并武钢,武钢整体并入宝钢。新成立的集团拟命名“宝武钢铁集团”,原武钢集团成为新集团的子公司,拟更名为“武钢新产业发展公司”。

此次中石油与鞍钢的换股思路,与宝钢武钢曾经合并时的思路一致。

鞍钢集团在受让中石油的股份之后,成为中石油股份公司的第五大股东,排名位居宝武钢之后。

中石油十大股东构成

而中石油在受让鞍钢集团的股份后,将一举跃居为鞍钢股份的第三大股东,仅次于鞍钢集团及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之后。

鞍钢股份十大股东构成

钢铁企业为何偏爱与中石油换股?

至于为什么选择中石油与钢铁企业进行换股,主要还是石油与钢铁行业非常紧密的业务联系。

国企之间互相持股或交叉持股,是希望通过在股权层面上建立紧密联系,从而结成利益共同体。同一战线上的国企将在产业链上下游寻求协同效益,相互取长补短推动战略合作,并能实现产业结构层面的多元化经营,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效果。

中石油是钢材等原材料的使用者,中国石油在其上游勘探业务以及中游管道铺设业务上的发展,将带动一定的用钢需求,央企之间互换股份能使他们联系更加密切,深入推进二者间的战略合作。

早在2014年初,中石油就与鞍钢集团签订了为期十年的战略采购合作期,并承诺在战略采购协议期内,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对方发展提供支持。 根据协议,中石油将为鞍钢集团提供较为稳定的资源市场,鞍钢集团将为中石油提供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钢、石油天然气储罐及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石油天然气输送及炼化装置用无缝钢管等战略采购产品。

所以,中石油与钢铁企业进行换股,一方面可以加速钢铁企业的重组合并,另一方面又可以维持自己稳定的物资供应,何乐不为呢?

而换股企业通过跨行业交叉持股,将直接带动彼此之间的业务增长,创造新的价值,而不仅是简单的财务投资。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持股格局,能加速推进去产能和国企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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