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山东淄博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示第一批关闭淘汰和转型非化工企业(47家)及第二批关闭淘汰化工企业名单的通知(71家)。
关于公示第一批关闭淘汰和转型非化工企业及第二批关闭淘汰化工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临淄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室发〔2018〕13号)、《临淄区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指导意见》(临办发〔2018〕27号)规定,经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接研究,初步确定了第一批关闭淘汰及转型非化工企业、第二批关闭淘汰企业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区化工专项行动办提交异议材料。公示期后,相关名单将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后予以正式公布。
联系电话:7210186
区化工专项行动办
2018年8月3日
第一批关闭淘汰企业名单(34家)
第一批拟转型非化工企业名单(13家)
第二批关闭淘汰化工企业名单(71家)
相关背景
7月26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2017年,山东关闭、转产了558家不合格化工企业。下一步,将加大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的搬迁。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传亭表示,目前,山东省正在组织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在这当中,有条件进入园区的企业可能面临搬家、搬厂,没有希望入园区的企业又可能会存在放松管理、减少投入的情况,在一定的程度上产生了新的隐患。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一级巡视员、省化工专项行动办负责人王超英表示,山东全省通过整顿仅保留不超过75家综合性园区和10家专业性园区。
对于不准进园区的企业,分三个情况来解决: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规模总量大、税收贡献突出、安全环保措施完善的企业,可以申报化工重点监控点,作为单体企业园区来管理;
一般企业可以继续维持生产,可以实施安全、环保项目,但不能在原址上新建、扩建项目,新建、扩建项目一律到省政府认定的园区内实施,倒逼企业逐步向已认定的化工园区转移;
评级评价为差评的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予以关闭。
而没有被认定的园区,将来不能再新上化工企业,园区内已有化工企业也不能再新建、扩建化工项目,但可以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行业工业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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