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应急管理部赴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工作组指导协助地方事故调查组,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调取参数和视频、询问有关人员、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分析,初步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导致停放公路两侧等候卸货车辆的司机等23人死亡、22人受伤。事故的详细原因,河北省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将作进一步的调查。
安委办函〔201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8年11月28日零时40分左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发生爆燃事故,目前,造成 23人死亡、 22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导致停放在公路两侧等待卸货车辆司机等人员大量伤亡。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该起事故人员伤亡重大,损失惨重,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再次暴露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复杂性和严峻性。
事故发生之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和伤员救治,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部迅速启动重大事故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救援处置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深入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爆炸下限低,一旦泄漏造成事故,后果严重。各地区、各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在完成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强化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及时发现装置、设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制定有效应对措施,保证安全运行。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要逐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二、严格厂区规划布局
这次事故是由于化工企业风险外溢,造成大量社会人员伤亡,教训极为深刻。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的氯乙烯气柜、球罐等高度危险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处于工厂靠近310省道的围墙边,气柜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氯乙烯泄漏扩散到省道上,造成为事故企业运输煤炭等待白天进厂卸煤的车辆司机和其他厂外人员大量伤亡。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对照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靠近边界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部位及重大危险源,再次认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风险不能达到可接受标准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削减风险。通过一般手段不能消除隐患的,要重新调整布局,确保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内部风险不扩散到社会,影响公共安全。
三、严格化工生产过程操作
各地区、各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要督促辖区和所属化工企业全面实施、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制定完善装置操作规程,开展针对性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岗位技能。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岗位员工操作标准化、规范化,严禁违章操作、随意调整工艺参数、严防超指标运行,及时有效处置异常工况。各有关企业要对工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化工企业下水管网安全管理
各有关企业要对本企业现有下水管网进行认真排查和评估,严禁物料泄漏后或事故救援过程中带有化工物料的污水排出厂外,进入市政管网;要将下水管网管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下水管网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定期对下水管网内可燃、有毒气体进行监测,保证下水管网运行安全。新建化工企业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含有化工物料污水的收集和处置,确保实现“清污分流”。
五、强化化工厂区外车辆停放管理
有关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根据本企业实际,按照相关标准,科学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及原材料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引导进出本企业的车辆有序停放;夜间等待装卸车的车辆要做到人车分离,远离工厂危险源。要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司机和押运员的安全意识,严禁在危险货物车辆附近生火取暖等危险行为。各地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应急和城市管理等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夜间停放车辆的专项整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规范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的车辆停放,防止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事故影响周边车辆和人员安全。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强化应急意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政企联动,加强演练。各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遇有突发事故和重要情况,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迅速妥善安全开展救援,严防发生二次事故,严防事故后果扩大升级。
当前正值冬季,气温低、冰雪天气多,临近岁末一些企业抢工期、抢产量、赶进度意愿强烈,是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研判和防控,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防凝、防冻、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落实,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请迅速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有关企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应急管理部将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挂牌督办,要求河北省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抓紧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求河北省立刻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对大型化工企业以及化工企业集中的地区开展检查,全面排查重大隐患和火灾风险,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和火灾联防联治责任,确保防控措施有力有效。
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区、有关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重点工艺设施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坚决遏制危化事故多发高发势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各省市纷纷下发现紧急通知要求开展开展危化品领域安全大检查。
事故元凶 氯乙烯
氯乙烯氯又名乙烯基氯,有毒易燃易爆,属于第一批重点监管危化品,序号18。
特别警示
确认人类致癌物;
极易燃气体;
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
理化特性
无色、有醚样气味的气体。难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和二氯乙烷。分子量62.50,熔点-153.7℃,沸点-13.3℃,气体密度2.15g/L,相对密度(水=1)0.91,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2,临界压力5.57MPa,临界温度151.5℃,饱和蒸气压346.53kPa(25℃),闪点-78℃,爆炸极限3.6%~31.0%(体积比),自燃温度472℃,最大爆炸压力0.666MPa。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塑料原料及用于有机合成,也用作冷冻剂等。
危害信息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活性反应】
燃烧或无抑制时可发生剧烈聚合。
【健康危害】
经呼吸道进入体内,液体污染皮肤也可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可致肝血管肉瘤。
急性中毒:主要为麻醉作用,严重者可发生昏迷、抽搐、呼吸循环衰竭,甚至死亡。液体可致皮肤冻伤。
慢性影响: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肝损害、雷诺氏现象及肢端溶骨症。重度中毒可引起肝硬化。可致皮肤损害,少数人出现硬皮病样改变。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10。
IARC:确认人类致癌物。
安全措施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严防泄漏,工作场所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生产、使用及贮存场所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工作场所浓度超标的,操作人员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操作安全
(1)氯乙烯作业场所的氯乙烯浓度必须定期测定,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固定动火区必须距离生产区30m以上)。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氯乙烯聚合系统的动力、仪表、仪表、照明和冷却水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并应具备防止停电的安全措施。
(3)厂(车间)内的氯乙烯设备、管道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要求采取防静电措施,并在避雷保护范围之内。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2)贮存时应注意容器的密闭和氮封,并添加少量阻聚剂。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各类建、构筑物、露天装置、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氯乙烯合成、精馏、聚合系统属第Ⅱ类防雷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线与防静电接地线应分别设置,单独接地。防雷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静电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Ω。
(4)储存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氯乙烯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储存室外墙的下部设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3次,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小于7次。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使用专用槽车运输,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要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运输途中远离火种,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要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
(3)氯乙烯管道输送时,注意以下事项:
——氯乙烯管道输送时,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必要时可沿地敷设,但不宜埋地敷设;
——氯乙烯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氯乙烯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氯乙烯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
——氯乙烯管道不应穿过非氯乙烯生产使用的建筑物;
——氯乙烯管道消除静电接地装置和防雷接地线,单独接地。防雷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防静电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Ω;
——氯乙烯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
——氯乙烯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规定。气、液氯乙烯管道应标明介质流向,反扣(向)阀门应指示旋向;
——架空氯乙烯管道与建筑物、道路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化工工艺设计的要求;架空氯乙烯管道与道路路面最小垂直净距不小于5m。
应急处置措施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液化气体泄漏时穿防静电、防寒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其实,在张家口此次爆照事故之前,关于聚乙烯的存放,安徽芜湖某公司就已经给人们敲响过安全的警钟!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事故案例
安徽芜湖某公司氯乙烯泄漏
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1998年8月6日上午6时20分,安徽省芜湖某化学有限公司聚氯乙烯厂,因氯乙烯单体泄漏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84.58万元。
一、事故经过和危害
发生事故的聚氯乙烯厂是改制后芜湖某化学有限公司所属规模较大的工厂之一,下设聚合(含干燥)、维修、制氮、冷却4个工段。原生产工艺是自制乙炔和氯化氢,由这两种气体反应生成氯乙烯单体,再将该单体通过计量槽定量泵入聚合釜合成聚氯乙烯,通过干燥包装进入成品库。由于自制氯乙烯单体成本较高,后改为直接外购。
1998年8月5日上午10时左右,聚氯乙烯厂领导通知维修工对2台用于进料的氯乙烯单体泵的密封组件拆回班里维修。从下午1时开始维修,西边的1号单体泵先修好后去现场安装完毕,东边的2号泵维修好后去现场安装时已是下午5时,聚合工段白班下班,造成该泵进料口短接法兰没有连接。聚合工段中班下午5时接班后,只使用西边1号单体泵进料,并在交班记录中交待夜班:“请用西边泵进料”。夜班接班后,至8月5日6时左右,班长令操作工开泵进料,但交代不清,致使操作工误操作打开了东边2号泵球阀,使约4500kg氯乙烯单体从没有连接好的短接法兰处泄漏。6时20分,气体扩散至该工段附近100~200m范围内,遇点火源后发生爆炸燃烧,造成4名当班操作工和8名前来救护的人员中5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爆炸造成附近厂房倒塌损毁面积约1200m2,一批设备遭到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交接班时,对于不能使用的东边2号单体泵交代不清;当班工人误操作打开东边2号单体泵进料球阀,造成单体泄漏;发现单体泄漏后没有采取紧急有效的处理措施,致使泄漏量越来越大。
聚氯乙烯在安排维修人员检修2台单体泵时,没有安排有关人员加装中间阻隔盲板;没有设置设备检修安全标志;在东边2号单体泵短接法兰没有连接的情况下,下班后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附近存在点火源(非防爆电气火花或过热可能性最大)。
2.间接原因
(1)违反安全检修制度,聚氯乙烯厂在向检修工段布置2台单体泵的维修任务时未下达检修任务书;没有明确交代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没有遵照“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切断出入口阀门,并加设中间阻隔盲板”的规定。
(2)未严格执行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未认真落实厂级、工段及班组值日检查制度,厂分管领导和工段负责人均未能提出在单体泵检修时,进料管应加阻隔盲板,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没有指出东边2号单体泵短接法兰没有连接这一重大隐患。当班班长在交代任务时没有强调严禁使用东边2号单体泵,致使当班工人误操作造成单体泄漏。
(3)对转岗工人未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原电石分厂23名工人被整体划入聚氯乙烯厂,后未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也没有取得新从事岗位的《安全作业证》而上岗作业,因此造成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不高,缺乏防范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4)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化工行业生产危险性大,该公司规定全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而实际上,改制后企业各级均不同程度地放松了安全管理。聚氯乙烯厂在设备维修时无论从班组到工段、厂都没有认真履行“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的职责。厂值班领导对隐患认识不清,没有引起重视,班组交接班缺乏责任心,操作工人不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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