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炼油企业产能所占比重逐步增加
2016年3月中国石化联合会在2013年全国炼油普查的基础上,对我国炼油企业原油一次加工能力进行了核定。近两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中化、中国化工、中国兵器和延长石油等7大集团旗下炼油企业基本没有大的变化,部分炼厂经过扩能改造,产能小幅增长。其他地炼企业118家,本次统计还包括了未参与2013年炼油普查的无棣鑫岳等6家企业。
截至2015年底,中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8.25亿吨/年,较2013年炼油普查时统计的7.19亿吨/年新增约1亿吨/年。7大集团在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中占比73.2%。其中,中石油占比23.53%、中石化占比35.28%、中海油占比4.69%、中国化工占比4.10%、中国中化占比2.15%、中国兵器占比1.0%、陕西延长占比2.47%。地炼企业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总计22097万吨/年,占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比例为26.8%。相对于2013年,地炼在我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中的比重明显增大,新增能力5421万吨/年,占比增加3.2%。
二、“十三五”期间炼油产能迅速增加
2016年和“十三五”期间,我国炼油能力继续快速扩张,但增速都有所放缓。根据正在实施的炼油新项目情况,预计2016年将新增3000万吨/年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淘汰落后产能2100万吨/年,2016年净增原油一次加工能力900万吨/年。根据正在实施的炼油新项目及最新规划情况,预计“十三五”期间,将新增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4750万吨/年,淘汰落后产能约3000万吨/年,“十三五”期间净增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1750万吨/年。预计2020年我国炼油能力将达到95167万吨/年,年平均产能利用率约60%,成品油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详见表1。
表1 “十三五”期间新增和淘汰炼油能力汇总,万吨/年
综上所述,我国“十三五”期间炼油新格局是:地方炼油企业产能逐步增加、沿海地区炼油产能大幅增加,尤其是我国7大石化基地炼油产能将有飞跃式发展。
三、地方炼油企业逐步获得原油进口使用权
为了进一步优化炼油行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有实力的地方炼油企业积极转型升级,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国家原油使用权和进口权有序放开。
目前已经有16家地炼企业正式获批进口原油使用权,合计配额6555万吨/年。其中,有12家企业还同时获批了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资质,合计配额4679万吨/年。有5家炼厂的进口原油使用权申请正在公示或等待正式批复,合计配额1805万吨/年。上述企业合计保留原有一次加工能力10670万吨/年,淘汰落后产能6130万吨/年。此外,还有丰利石化、日照岚桥港口石化等4家炼企正在申请进口原油使用权。
四、央企原油加工份额下降、地方炼油企业原油加工大幅增加
央企等原油加工量份额则从2011年的88.6%降至2015年的85%,下降3.6个百分点;汽柴油产量份额则从2011的89.9%降至2015年的81.2%。地方炼油企业突破原料瓶颈后,原油加工量迅速上升,26家已经获得和正在申请原油进口使用资质的企业2016年1~8月累计加工原油4240万吨,同比增加66.56%。
五、不同所有制炼油企业加深合作
央企与地方炼油企业加深合作。2016年9月6日东明石化太平洋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与中石化联化亚洲有限公司签订原油供应框架协议。3月中旬,中石化与东营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与区内地方炼油企业加大合作,计划增加供给联合石化的胜利油田的指标。
2016年上半年中石油东北销售分公司、中石油燃料油公司与东明石化、京博石化、汇丰炼厂等地方炼油企业签订三方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长期战略合作,与地方炼厂形成资源互供。双方按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加强在原料委托加工等方面的合作,中石油燃料油公司向合作炼厂提供炼油原料,同等条件下中石油将优先采购合作炼厂生产的成品油。
地方炼油企业加强与国际石油公司合作。部分地方炼油企业具有原油进口使用资质和进口原油权后,地方炼油企业与国际石油大型公司的合作与交流日益密切,相继签署合作协议。BP公司先后与东明石化、天弘公司等签订原油长期供应协议,卡塔尔两大石油巨头与东明石化签署初步合作协议,恒源石化并购壳牌马来西亚炼油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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