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企业偷排污水致农田污染,日前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进行报道后,记者5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该厅下发通知,将以超常规、地毯式手段,对全省范围内的各类排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污不达标企业要一律停产整顿。此外,山西省政府还将督查,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懈怠、完不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曾因超标排污,被勒令停产整改。今年3月,该企业为节省费用、降低成本、躲避环境监管,3次将含水污泥用高压水泵绕过在线监控点偷排至文峪河,造成文峪河水质恶化、水体污染,影响了民众正常的生产生活,日前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进行了报道。
目前,该公司已被再次停产整顿并冻结银行帐户处理,当地有关责任人正在受到责任追究,县政府已对企业有关责任人实施管控,对因监管失职的文水县环保局局长停职检查、副局长被免职,监察大队长、中队长、生态股长(负责在线监控工作)被撤职。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山西省环保厅说,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水污染事件,一方面反映出个别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无视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恶意排污侥幸心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个别地方监管部门存在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以这一事件整改为契机,吸取教训,山西在全省开展一次对排污企业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据介绍,专项行动严查损害群众健康和生产生活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有害于环境安全的排污隐患。各市4月底要完成自查自纠任务,集中开展对“违法建设、超标排污、偷排偷放、恶意排污、以及逃避在线监控、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各级政府是这次排查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环保部门对发现的违法建设项目,一律要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对未按环保要求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的,一律要停止生产;对超标超量排放污染物的,一经发现,一律要实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一律要实施高限处罚,确保排查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此外,山西省政府从5月份开始,还将对此次专项行动督查督办,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懈怠、完不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督查中发现市县在自查自纠中未查处的环境违法问题,将从重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处、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环境权益受到损害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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