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财税秩序 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发布时间:2014-10-22
资源税改方向已经明确,政府鼓励油气资源强化综合开发利用的信号也非常清晰,石油企业应该抓住这样一个机遇,合理调整业务发展结构及资源开发步伐。

【资源税改方向已经明确,政府鼓励油气资源强化综合开发利用的信号也非常清晰,石油企业应该抓住这样一个机遇,合理调整业务发展结构及资源开发步伐。】

10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指出,今年12月1日起,原油、天然气、煤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将降为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将停止征收;油气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本轮资源税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能源行业来说,有三点值得注意。

一是本轮资源税改有助于企业明确税费负担,有利于能源行业的中长期发展。本轮资源税改的目标很清晰,就是要清费立税,规范财税秩序,堵住某些地方政府部门乱收费的口子。近些年,能源企业除了缴纳规定税费之余,还需缴纳如价格调节基金之类的一些费用,部分地方政府还收取各种额外费用,这些费用不少与资源税在性质、征收环节及对象、方式等方面基本雷同,存在费重税轻、税费结构不合理、重复征收等问题。本轮资源税改革明确提出清费立税,就是要将资源税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同时取消各种不规范的收费。对企业而言,对于要缴纳的税费将会有更准确的预期,能够更好地判断企业投资的成本和效益,有利于能源生产活动的开展。

二是本轮资源税改有利于促进能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本轮税改有一个标志性的变化,就是由从量计征开始全面向从价计征转变。这一点,在煤炭行业体现得更为明显。多年来,我国煤炭资源税一直实行从量计征,也就是不管市场上煤炭的价格如何变化,企业所交的税费额度是基本不变的。当煤炭产品价格上涨时,政府获得的税收并没有增加。反之,当煤炭产品价格下行时,企业的税负相对变重了,企业的效益会受到一定影响。此外,从量计征也会造成“采富弃贫”等问题,不利于资源可持续性开发。正是因为从量计征存在这样的问题,此前,石油、天然气率先实行从价计征,本轮资源税改将煤炭也纳入进来,明确规定从12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这样一来,能源行业此前由税费从量定额计征带来的问题能够得到很好地解决。

此外,在《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我们可以看出,本轮资源税改对稠油、非常规油气、深海油气等一些资源禀赋不是太好,以及一些难开采的油气资源给予了一定的税率优惠。这是政府有关部门对此类资源开发的一种鼓励。众所周知,油气资源的开发有一定的周期,如果对每种油气税率都“一视同仁”,显然像页岩气这种开采成本比较高的油气资源发展后劲儿就不足,这也不利于油气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如果能够针对这些资源禀赋不是特别好的资源给予一定的政策引导,能够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推动油气资源整体的有效开采利用。

三是本轮资源税改为进一步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通常所说的资源价格成本需考量两个因素,一是资源产品的勘探开发成本,二是资源与环境补偿成本。其中,资源与环境补偿成本主要通过政府税收的方式进行征收。目前一些能源产品价格比较低,既有资源禀赋差异等方面的原因,也与其没有完全承担对资源环境破坏带来的成本有关,即现有的税收体系在资源环境补偿方面的制度设计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本轮资源税改,通过税收体系的完善,大大强化了资源税与价格的联动性,以此来体现不可再生资源内部的稀缺性,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外部因素,进一步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使企业更有效开发资源、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由于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能源资源性产品之间具有很强的相互替代性,因此,完善资源税等相关政策对不同能源产品之间保持相对合理的比价关系十分重要。通过此前公布的系列资源税改政策我们不难看出,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及能源安全方面的考量越来越重,石油、天然气作为较为清洁、供应稳定的能源,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也得到了政府一定程度上的政策鼓励。

如今,资源税改方向已经明确,政府鼓励油气资源强化综合开发利用的信号也非常清晰,石油企业应该抓住这样一个机遇,合理调整业务发展结构及资源开发步伐。同时,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有助于石油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更加精准地核算成本。企业也应该加大对新政策的研究力度,做好中长期发展规划部署,为企业发展提质增效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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