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的积极作用,环保部日前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全力推动约900项环保标准制修订工作。同时,将发布约800项环保标准,包括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约100项,环境监测类标准约400项,环境基础类标准和管理规范类标准约300项,支持环境管理重点工作。
据介绍,截至“十二五”末期,累计发布国家环保标准1 941项(其中“十二五”期间发布493项),废止标准244项,现行标准1 697项。在现行环保标准中,环境质量标准16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61项,环境监测类标准1 001项,管理规范类标准481项,环境基础类标准38项。
未来,水土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制修订都有相应的计划。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继续推动水环境质量标准修订。结合我国流域环境特征及最新科研成果,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提高各功能水体与相应水质要求的对应性,明确环境质量保护目标,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修订海水水质标准,发布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规范,科学反映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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